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征意見 高層地下三層下禁設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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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部就《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禁止在高層建筑地下三層及以下設置商場,禁止在高層建筑地下二層及以下設置公共娛樂場所。此外,高層建筑內的兒童活動場所應當設置在一至三層,且應當設置獨立的疏散樓梯、安全出口。高層建筑應當每年進行一次全要素綜合演練,建筑高度超過一百米的高層公共建筑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全要素綜合演練。
征求意見稿擬規定,禁止在高層建筑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
社會公眾可在2018年1月20日前通過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公安部網站或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摘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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